关于开展“评工作用语、创机关品牌”
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
本局各处室、各直属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体(扩大)会议精神,积极推进机关文化和机关品牌建设,进一步提升机关软实力,现决定在机关内部开展“评工作用语、创机关品牌”主题实践活动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标准
1、工作用语和机关品牌的语言描述要简洁明了、易于识别,特色鲜明、内涵丰富。工作用语的描述原则上不超过40字,机关品牌描述不超过16字。
2、工作用语和机关品牌在理念上要富有前瞻性和创新性,在实践中具有引领示范带头作用。
3、工作用语和机关品牌要围绕大局,紧扣中心,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的普遍认可,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、信任度、美誉度。
二、参加人员
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人员。
三、有关要求
各处室(单位)于3月10日(星期三)之前将所本处室(单位)人员所拟的工作用语、机关品牌统一汇总后上缴至局工会办公室。
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|